根據外國(guo)人來(lai)(lai)華工(gong)作(zuo)分(fen)類標準(試行),將來(lai)(lai)華工(gong)作(zuo)外國(guo)人分(fen)為A、B、C三類,按標準實行分(fen)類管理(li):
01 外國高端(duan)人才(A類)
中國(guo)經濟社會發(fa)展急需的科學家(jia)、科技領軍人才、國(guo)際企業家(jia)、專門特殊人才等“高精尖缺”外(wai)(wai)國(guo)高端(duan)人才,符(fu)合(he)國(guo)家(jia)引進外(wai)(wai)國(guo)人才重(zhong)點和(he)目錄及以(yi)下(xia)條件之一的,確定(ding)為A類,實行“綠色通道(dao)”和(he)“容缺受(shou)理”服(fu)務。
(一)入選國(guo)內人才引進計劃的
(二)符合國(guo)際公認(ren)的(de)專業成就認(ren)定標準的(de)
(三)符合市場導向的鼓勵(li)類崗(gang)位(wei)需求(qiu)的外國人
(四)創新創業人才
(五)優秀青年人才
(六(liu))計點積分(fen)在85分(fen)以上(shang)的(de)
02外國專(zhuan)業人(ren)才(cai)(B類)
(一)具有學(xue)士及(ji)以(yi)上學(xue)位和2年及(ji)以(yi)上相關工(gong)作經(jing)歷的(de)(de)外國專(zhuan)業人才(cai)。符合以(yi)下(xia)條款規定之一的(de)(de):
1.在(zai)教育(yu)、科研(yan)(yan)、新(xin)聞、出版、文化、藝術、衛生(sheng)、體育(yu)等(deng)特殊領域從事科研(yan)(yan)、教學、管(guan)理等(deng)工作的管(guan)理人員(yuan)或專業技術人員(yuan)。
2.執行中(zhong)外(wai)政府(fu)間協(xie)(xie)(xie)議(yi)、國際組(zu)織間協(xie)(xie)(xie)議(yi)、中(zhong)外(wai)經貿和工程(cheng)技(ji)術合同的(de)人員,對國際知名學術機構和科教類(lei)國際組(zu)織派遣的(de)人員按照政府(fu)間交流合作(zuo)協(xie)(xie)(xie)議(yi)條款相應(ying)放寬(kuan)年齡要求。
3.國際(ji)組織駐華(hua)代(dai)表(biao)機(ji)構聘雇人員和境外專家組織駐華(hua)機(ji)構代(dai)表(biao)。
4.跨國(guo)公司派(pai)遣的中層以上雇員、外(wai)國(guo)企業常駐中國(guo)代表(biao)機構的首席代表(biao)和代表(biao)。
5.各類企(qi)業(ye)、事業(ye)單(dan)位、社會組織(zhi)等聘用的外國管理人員或專業(ye)技術人員。
(二)持有國際通用職業技能(neng)資格證書或急(ji)需緊缺的技能(neng)型人才。
(三(san))外國語言教學(xue)人員。
(四)平(ping)均工(gong)資收入(ru)不低(di)于本地區(qu)上年度(du)社會平(ping)均工(gong)資收入(ru)4倍的(de)外籍人(ren)才。
(五)符合國家有關(guan)部(bu)門規定的(de)專門人員(yuan)和實施項目的(de)人員(yuan)。
(六)計點積分在60分以上的專業人才。
03 其他(ta)外(wai)國(guo)人員(C類)
滿足國內勞動(dong)力市場需求,符合國家政策規定的其他外國人員(yuan),確(que)定為(wei)C類(lei),主要包括(kuo):
(一)符合現行外國(guo)(guo)人(ren)在中國(guo)(guo)工作管理規定的外國(guo)(guo)人(ren)員;
(二)從事臨時性、短期性(不超過(guo)90日)工作的外國人員;
(三(san))實施配額(e)制管(guan)理的(de)人員,包括根據政府間協議來華實習的(de)外(wai)國青年、符合規定條件的(de)外(wai)國留學生和境外(wai)高校外(wai)籍(ji)畢業(ye)生、遠洋捕撈等特殊領域工作的(de)外(wai)國人等。